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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石柱县下路镇调委会成功调解一起丧葬纠纷

发布时间:2015年1月28日 江阴刑事律师  
2013年1月23日,丰都县高家镇万家园村村民周某之女在石柱县医院因病医治无效死亡,就其女安葬问题周某与石柱县下路镇双香村村民谭某产生纠纷,双方在石柱县医院发生激烈争执,引起大量人员围观。

  石柱县下路镇调委会在接到报告后,及时赶往现场。经了解得知,周女曾于2007年与谭某非婚同居并生育一女,不久之后两人分开,后周女一直未结婚。2012年在温州打工的周女病重,周某将此事告知了谭某,谭某看在女儿的面上于11月初前往温州看望并将周女送至当地医院治疗。在当地医院医治无效的情况下,12月16日谭某将周女从温州送回丰都县高家镇老家。回到丰都后,谭某在周某的要求下又将周女送往石柱县人民医院医治,但因病情过重而回天乏术,周女于2013年1月23日病故。在确认周女病亡后,周某与谭某因善后问题发生了分歧:周某认为谭某作为周女孩子的父亲,周女的丧葬事宜应该由谭某负责;而谭某却表示自己并非周女法律上的丈夫却负担了周女几乎所有的治疗费用,已经仁至义尽,不应该再负担起安葬的责任。两人由此发生矛盾,协商未果,于是发生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在调解过程中,该调委会调解员先是从责任义务的角度分析,给周某讲明周女与谭某并非夫妻关系,谭某没有安葬周女的义务。随后调解员单独给谭某做工作,从情理的角度指出周某年老体弱,女儿死去又给他沉重的精神打击,希望谭某此时能体谅周某老年丧女的心情,施以援手,帮他一把。调解员经过多次耐心细致的说服调解,终于引导双方在和谐的气氛下满意地达成一致协议:谭某负责把周女的遗体运回丰都高家镇周某家中,周某负责女儿安葬事宜。由此,一起将激化的矛盾得以顺利化解。

  在此次纠纷调解过程中,该镇调委会调解员很短的时间内明确调解方向,灵活运用调解方式,从不同角度,以“理”于“情”为着力点,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圆满化解矛盾,表现出了极高的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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