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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罚金是多少?认罪认罚罚款要先交吗?

发布时间:2023年6月30日 江阴刑事律师  Tags: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罚金是多少,认罪认罚罚款要先交吗

  顾成鹏律师,江阴刑事律师,现执业于江苏天优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顾成鹏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罚金是多少?



我国现在处于经济迅速发展阶段,到处都在搞开发搞建设搞投资,但同时也出现土地资源难以满足所有人需要的情况,于是就有人对耕地、林场、草地下手,开发出来建厂或做其他用途,使农用地减少,或是受到破坏,因此,我国制定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相关条例,至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罚金是多少,这个问题在下文会进行解答。




一、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定义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处罚规定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三、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认定


1、犯罪对象


根据全国人大的相关解释,本罪的犯罪对象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湿地等,只要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的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都可以构成本罪。


2、行为特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是指行为人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者计划,未经批准或者骗取批准,擅自将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或者改为其他用途的情况。


3、数量较大


依照《破坏土地的解释》;


①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


②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


③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项、第项规定的林地;


④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项、第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属于“数量较大”。


4、大量毁坏


刑法和司法解释中规定,非法占用农用地“数量较大”和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才构成犯罪,这里所指的“大量”应当认为在“数量较大”的范围之内,因此只要达到“数量较大”既可视为是“大量”毁坏。


上述资料中显示,法律并没有说明罚金是多少,需要根据具体占用了哪种类型的土地,占地面积是多大,是否有损坏用地的情况,以及损坏严重程度等各因素进行判定。总之,还是希望能按规定使用土地,不可挑战法律法规,以免受到罚款或判刑的处罚。






认罪认罚罚款要先交吗?





一、认罪认罚罚款要先交吗


认罪认罚是为了从简的完成案件的审理和判决,既节省司法的时间,又可以让犯罪者有减刑的机会。认罪认罚的判处结束后,进行刑期和罚款的缴纳,不需要提前进行缴纳。


二、认罪认罚制度的含义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从宽分为实体上从宽和程序上从简两方面。对认罪认罚案件,属于基层法院所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以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判。对于基层法院管辖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在审理当中,被告人对程序适用提出异议的,或者有其他不宜简化审理情形的,人民法院依法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这是程序上的从宽。


实体上,检察机关根据犯罪事实和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的情况,依法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人民法院在做出判决时一般应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是如果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刑事,或者违背意愿认罪认罚,否认指控犯罪事实,或者指控的罪名跟人民法院审理的罪名不一致,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情形的除外。


我们在实际的生活的过程中,都知道国家鼓励犯罪者坦白从宽,因此我们在触碰法律底线,被司法机关进行逮捕后,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主动的认罪认罚。罚款的缴纳要根据案件的审判决议书的下达后,在进行缴纳,不需要提前缴纳。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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