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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司法鉴定所还原大案真相内幕

发布时间:2018年3月31日 江阴刑事律师  
导读

  上海市光复西路,古老的苏州河畔,一栋灰白相间的三层小楼安静地立着。屋顶的飞檐直指碧蓝的天空,宁静中透着一股神秘———这里,就是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的所在地。

  从“哈尔滨林松岭死亡案”,到酒后驾车肇事案,再到“上海6.27闵行楼盘倒覆事件”,香港亿万富翁遗嘱风波……在这些曾引起全国轰动的案件的鉴定现场,总有司鉴所鉴定人员忙碌而专注的身影。近日,记者获准走进了这个神秘的地方。在法医学专家的讲述下,那些备受社会关注的重大事故的鉴定过程及内情被一一披露……
视点调查

本网记者 刘建 本网实习生 陈怡菲 朱波尔
  揭开“林松岭死亡”事件之谜
  2008年10月11日,发生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林松岭死亡”事件引发了全国关注。很快,一段“现场全程监控录像”出现在网上,瞬间引起了轩然大波。视频中,几个年轻人因口角在哈尔滨市糖果酒吧门口发生斗殴,其中一名当事人林松岭当场死亡……事件在全国引起高度关注和热议,谴责声、质疑声———各种坊间流言使案件疑雾重重。

  当黑龙江省公安厅的电函传来时,法医病理学研究室主任陈忆九正和往常一样埋头写着鉴定报告。传真机突然的运转声将他从眼前的工作中拉了出来———电函上写着:“现聘请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陈忆九研究员参与‘林松岭死亡案件’的鉴定工作。”

  自1997年进入司鉴所至今,陈忆九从事法医工作已有12年。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专业法医,陈忆九对发生在哈尔滨的轰动案件始终保持着高度关注。此次,应林松岭家属的强烈要求,黑龙江省公安厅分别向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主任法医师顾晓生、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闵银龙及陈忆九3位法医专家发出了鉴定聘请书,邀请他们参与整个鉴定过程。

  陈忆九随即赶赴哈尔滨。在黑龙江省公安厅仔细研究了所有材料后,他在解剖室第一次看到了林松岭的尸体。

  经初步对林松岭体表检验发现,其尸体表面有多处伤痕,而头面部的伤痕尤其明显。经验告诉陈忆九,致命伤一定是在脑部。在打开头骨后他发现,林松岭的蛛网膜下腔有血块,同时伴有大脑肿胀现象。林松岭侧脑室中的积血也很清晰。“在正常情况下,侧脑室是不应该有血的。”陈忆九告诉记者。

  在经过初步分析后,陈忆九等7位法医专家对尸体进行了全面的解剖取材。第二天,他们将相关器官组织、尿液等样本带回了在上海的司鉴所,来进行更微观层面的检验分析。

  专家们从病理学、毒物化学两方面分别进行了检验,并对大脑切片进行了着重观察,判断死者生前是否有脑部自身病变。陈忆九解释道:“单纯凭肉眼,只能看出有蛛网膜下腔出血。但一些年纪大的人,血管本身就很脆弱。只要稍许的外力,也会造成其病理性的蛛网膜下腔出血。所以,必须在显微镜中进一步观察。”

  经过宏观的判断和微观的分析,专家们最终确定,林松岭体内没有毒品但有微量的酒精,系头面部受钝性外力作用,致使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

  与此同时,司鉴所法医临床学研究室主任范利华也接到了来自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的委托电话,邀请她对两名受伤警察进行损伤情况鉴定。翌日,她便携助手奔赴哈尔滨。

  因为“警察”这一特殊的身份,事件中几名警察的伤势鉴定结论受到了大量的质疑。范利华使用同一机器,对两名警察的受伤部位进行重新拍片。经过详细的比对,确定了初次鉴定时的摄片结果是真实可信的。

  在观察王金刚(受伤警察之一)面部ct片时,细心的范利华发现,他面部虽有骨折的地方,但骨折处周围的软组织并没有损伤现象。凭借着丰富的技术经验,范利华推断这一定是陈旧性损伤。王金刚鼻骨和上颌骨处的疤痕恰好证实了范利华的推断。

  另一争议集中在“王金刚肋骨的骨折情况”。他究竟断了几根肋骨?此前的数据前后并不一致,这不免使网友对鉴定的公正性提出了质疑。作为专业的法医师,范利华排除网络舆论的干扰,对王金刚进行了多角度拍片,360度全方位地再现了肋骨的受伤情况。

  经过全面细致地鉴定分析,专家们最终确定,王金刚右胸有4根肋骨骨折,属轻伤;另一名警察李鑫宇左眼眶内壁骨折、鼻骨骨折,属轻伤。

  司鉴所专家孜孜不倦的探索精神和高超的科技水平,凝结成了一个权威结论。这个结论得到了社会的普遍信任以及法院的采纳,为案件的定性提供了宝贵的依据。
  他真的“只喝了一口酒”?
  酒后驾车已成为我国交通事故中的“头号杀手”,严重威胁着人的生命安全。每年,许多鲜活的生命因此而丧生车轮。今年6月30日,在江苏省南京市发生的一起车祸给国人留下强烈的视觉冲击:一名酒后驾车的肇事司机竟然连撞9名路人,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的惨剧,其中还有一名孕妇。现场惨状令路人不忍卒睹。

  在城市机动车猛增的今天,酒后驾车早已成了一个社会问题。上了酒桌,只要端起酒杯,难免“一杯又一杯”。酒后驾车也因此屡禁不止。正是侥幸心理的作怪,使得一个个血的教训由此酿成。

  虽然近年来警方对酒后驾车行为的打击力度越来越大,然而,作为交警判罚依据的血液中酒精浓度,在实际操作中却是困难重重。警方在实际运用时发现,从酒后驾车事故发生到警察取证,之间往往要经历两到三个小时。由于不能立即对当事人进行酒精浓度测试,最后测出的结果往往会低于肇事时的酒精浓度,这不但给量刑判罚造成了麻烦,也无法使肇事者受到应得的惩罚。

  “我只喝了一口酒!”2007年3月,司鉴所毒物化学研究室来了两名交警和一名交通肇事者。1小时前,交警刚对他进行了血液酒精浓度测试,数据显示他属于醉酒驾驶。但肇事者却坚称自己只喝过一点酒,只是在撞车后为镇痛,女友给他喝了一盎司威士忌,这才导致体内酒精浓度那么高。为使判罚更加准确,交警带着他来到了司鉴所。

  “只喝了一口酒?这种借口在前两年或许还能蒙混过关,现在可没那么容易喽。”毒化研究室主任卓先义告诉记者。

  早在2004年,司鉴所就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研究。研究人员按照中国人传统习惯,对95位志愿者进行测定。研究发现,人体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会在一定时间内达到最高值,并且这一数值会随个人体重、饮酒量的不同而改变。研究人员因此得出了体内酒精浓度的回推公式。

  根据这一结论,研究人员对肇事者的体重及一盎司威士忌的酒精浓度进行了测量,最终推算出,肇事者不但喝了一盎司威士忌,而且在事故发生前,至少已经喝过3瓶啤酒。在铁证面前,肇事者低下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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