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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司法鉴定程序 司法鉴定员的资格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年6月30日 江阴刑事律师  Tags: 精神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员的资格条件是什么

  顾成鹏律师,江阴刑事律师,现执业于江苏天优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顾成鹏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精神司法鉴定程序



司法坚定的程序并不复杂,只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和鉴定人的身份信息就可以到相关的医院申请司法鉴定即可。申请鉴定分为当事人申请和因为案件的需求行政机关委托的精神司法鉴定。


1. 如果是因为案件的原因而导致受害者,受害者家属和受害者的委托人申请司法鉴定的,需要向当地的办理案件的行政机关进行申请,办理案件的行政机关同意之后,由办理案件的行政单位进行相关的委托鉴定。


2. 办理的案件需要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时候,需要由办理案件相关的机构委托鉴定;


3.当事人或者是委托人申请精神司法鉴定的时候,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到精神病司法鉴定机构备案,并领取一份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这个是办公室统一安排的;


3. 进行司法鉴定的时候,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准备好上述的资料之后并提交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者是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


4. 精神病司法鉴定是需要收费的,是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鉴定费。精神病鉴定收费的标准是参照省物价局定制的收费标准。


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程序


1. 精神病鉴定中心一般是在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被鉴定人的鉴定工作,并给出被鉴定人规范和完整的鉴定报告;


2. 鉴定人会在鉴定之前,了解被鉴定人的案情,病例和生活环境等因素,并对这些因素做出必要的核实,对被鉴定人疾病的鉴定,一般是翻看被鉴定人的病例情况和主治医生给出的病例诊断。


3. 对于参与精神病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得低于3人


4. 鉴定人对被鉴定人做出司法鉴定的结果之后,参加了这次鉴定的人需要书写鉴定意见,如果有不同意见的也需要清楚的记录在案。


5. 精神病司法鉴定中心对于被鉴定人的结果报告会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书面形式作出,这份资料只要经过鉴定人的签字和盖章后即可生效。


6. 法律上对于精神病司法鉴定的日期有着明确的规定,要在法定的日期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到进行委托的机关或者是申请鉴定的单位。


7. 如果被鉴定人或者是被鉴定人的家属对这份鉴定书证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知晓这份检查报告之后,提出并申请重新鉴定或者是在开庭前要求重新鉴定。如果想要节省一些时间,提高司法的效率,最好在知晓这份报告之后就申请重新鉴定。


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对象


1. 违反了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因当要被拘留的人员


2. 对于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和被告人


3. 民事案件的被害人和被告人


4. 在监狱里改造的劳动罪犯


5. 行政机关在办理案件的时候,和案件有关的其他需要鉴定的人员


6. 收容所收容的人员






司法鉴定员的资格条件是什么?



一、司法鉴定员的资格条件是什么


司法鉴定人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执业证书制度。


在已实施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制度的领域内,未取得相应司法鉴定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相应的司法鉴定活动。


在已实施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制度的领域外,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其他组织等委托,临时聘请从事特定事项的司法鉴定人员为专聘司法鉴定人。


专聘司法鉴定人在接受临时性委托从事司法鉴定时,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参照实施职业资格制度领域内的司法鉴定人的规定执行。


司法鉴定人执业实行登记名册制。


司法鉴定人应当在一个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但可以接受其他司法鉴定机构的聘请,从事特定事项的司法鉴定活动。


司法鉴定人不得私自接受委托,不得私自收费。


法鉴定人执业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循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恪守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司法鉴定人执业实行回避、保密、时限和错鉴追究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司法鉴定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


二、如何申请办理司法鉴定


第一步:委托


需要司法鉴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自己选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拟委托的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出具委托书。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


第二步:受理7个工作日内完成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应当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委托,应当及时作出受理的决定。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可以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受理的时间。


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基本情况;委托鉴定的事项及用途;委托鉴定的要求;委托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的简要情况;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的目录和数量;鉴定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第三步:鉴定实施30日内完成


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中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四步:出具鉴定文书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完成委托的鉴定事项后,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统一规定的司法鉴定文书格式,应当由司法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并且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


公民在日常的生活中也是会与他人发生一些纠纷和争议,当双方无法通过协商方式解决时,也是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当在诉讼时也是需要各类的证据,当证据涉及到专业的领域时,也是需要有司法鉴定机构来进行,在选择鉴定机构时也是需要选择正规合法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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