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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期间可否参加基本养老金调整

发布时间:2018年1月6日 江阴刑事律师  
根据《关于对劳社厅函[2001]44号补充说明的函》(劳社厅函[2003]315号)文件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期间,可以按被判刑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被撤消假释继续服刑的,从撤消之月起停止发放基本养老金,假释期满被宣告原判刑罚执行完毕的,继续按判刑前的标准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下一年度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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