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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犯罪主体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2日 江阴刑事律师  
重婚罪犯罪主体
  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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